郑女士是平湖人,几年前家里的新房进行了装修。可是没想到,装修完之后厨房和卫生间就一直渗水,给她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大麻烦。因为此事郑女士先后与装修公司交涉,最终还是没有解决问题。
渗水严重墙脚发霉
2007年3月,郑女士与杭州康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签订装修合同。2007年10月,装修完工。2008年初,满心喜悦的郑女士搬进了新房,然而没住多久,她就发现卫生间外墙开始起泡,随后墙体出现脱落现象。
“发现这一问题之后,我马上与装修公司取得了联系,要求进行维修。”郑女士告诉记者,装修公司先后多次派人到她家,对外墙进行修补。可是每次修补之后没多久,老毛病又犯了。事后想想这其实是治标不治本的,渗水的问题没解决墙再怎么补也无济于事。
之后,郑女士因为忙于婚事以及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,没有时间和精力与装修公司交涉。不过,这几年来,郑女士家的渗水问题越来越严重,墙脚多处发霉,橱柜门套全都出现了腐烂。更为夸张的是,由于常年渗水,厨房间水槽下方竟长出了一朵蘑菇。
遭殃的不仅仅是郑女士家。郑女士家住底楼,卫生间的水已经逐渐下渗到了地下车库。如果再不进行彻底维修,因渗水导致的损失还会进一步扩大。
辗转找到杭州公司
眼看渗水问题越来越严重,郑女士终于忍不下去,决定找装修公司交涉。可是,杭州康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已于2008年5月关门,郑女士只好自认倒霉。事后郑女士越想越不对劲,分公司已经关门了,可总公司还在,总公司总不能不管这事吧。于是今年9月底,郑女士开始与杭州康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。
经过多番努力,郑女士终于在今年10月与杭州康盛装饰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。可是对方的一番话,一下子浇灭了郑女士心中燃起的希望。“当时签合同的是平湖分公司,它已经关门了,这事跟我们总公司无关。”郑女士说,杭州康盛装饰负责人极力撇清与平湖分公司的关系。
郑女士随后咨询了律师,得到了明确回复: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。于是,郑女士又一次联系上了杭州康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要求给个说法。几经周折,康盛装饰嘉兴分公司答应出面处理。
装修公司“打太极”
随后,郑女士与康盛装饰嘉兴分公司协商过几次,对方同意派人前往郑女士家维修。
“他们的人过来之后,在地砖和墙砖上刷了防水漆,做得还算认真。”郑女士说,但是这与几年前的维修一样,同样是治标不治本。就在施工的当天,郑女士接到物业电话,有人投诉她家卫生间水管破裂,水都已经滴到地下车库了。
但是水管并没有破裂,郑女士自掏腰包请来了三位装修师傅,得出的结论是地砖防水没做好,水从地砖缝往下渗了。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,就必须把墙砖地砖撬掉,重做防水工程。困扰郑女士一家人多年的问题,至此总算解开。
找到原因之后,郑女士要求返工重做。因为根据当年签订的装修合同,防水工程保修5年。可是康盛装饰嘉兴分公司却说这事跟他们也没关系,让郑女士去找当初跟她签合同的谢某。郑女士与谢某取得联系之后,对方却表示愿意承担一半费用。
无奈之下郑女士又找到杭州康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可总公司还是那句话,这事跟他们无关,现在已经交给嘉兴分公司处理。
消协介入协调无果
由于装修公司拒绝履行保修义务,郑女士不久前找到当地消保委,但是多次协调至今仍然没有结果。
令郑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,装修公司方面此时提出,当初装修工程结束时,郑女士尚有数千元装修款未支付。“装修结束之后,墙脚就出现了发霉现象,因此剩余1000多元尾款我并没有支付给装修公司,事后装修公司也没有向我催讨,这等于是默认了。”郑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。
不过这一事实并不影响装修公司履行保修合同的义务,合同上明文规定:凡包工包料的“双包”工程,保修期为2年。有防水要求的厨房、卫生间、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。装修工程竣工是在2007年10月,明年10月之后才过保修期。
与此同时,郑女士提出,当时装修竣工时,她并未在验收单上签字。也就是说,从法理上说郑女士家的装修直到现在还未通过竣工验收。
可是,装修公司只同意对卫生间的地砖以及门套重做,其他的并不负责。为此,双方不欢而散。
总公司承诺不推责
“虽然平湖分公司已经关门,但是我们总公司还在,我们不会推卸责任。”杭州康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裕康向记者表示,他们不会推卸责任,该修的一定会修。但是究竟如何修,何时修,高裕康表示具体事宜已交由嘉兴分公司处理。
“腐烂的木制品和发霉的墙脚,这肯定在我们的保修范围之内。客户要求地砖、墙砖全都重做,这个我们很难答应。”高裕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
而郑女士却认为,如果地砖、墙砖不重做的话,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等到保修期一过,装修公司肯定不会认账。同时对于总公司的表态,郑女士显得有些失望:“每次接受媒体采访时,都说会负责,可是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实际行动。”
>>装修公司频繁"自荐"业主不堪"轰炸"投诉无门
“张先生,您好,您的房子马上要交付了,不知道何时装修?我们公司为您准备了……”昨日,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居民张先生又收到一家装修公司的“毛遂自荐”电话。
张先生说,去年10月他在后湖大道附近一楼盘买了一套新房,本月28日将交房。从上周开始,他几乎每天都会接到装修公司的类似电话。他说,近期至少有10家装修公司给他致电,“几家装修公司还持之以恒,隔三差五打电话或发短信问候我。”
据悉,张先生曾致电该楼盘售楼部,对方称为业主资料保密是他们的基本原则,绝不会将业主信息泄露出去。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回称自己是普通员工,对张先生手机号码从何而来并不知情。另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则称,他们是从有关中介信息机构花钱买的。至于是何机构,对方称是商业机密无可奉告。
“个人信息到底被谁‘出卖’了?”张先生提出质疑。对此,北京大成(武汉)律师事务所彭刚律师说,若有单位或个人故意泄露业主信息,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若业主不堪遭受装修公司电话“骚扰”,可考虑保留有关证据并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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